关于成立信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4-04-02

江西省信丰县博物馆成立1991年4月,股级事业单位,隶属于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,和赣粤边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合署办公,两块牌子一套人马。信丰县博物馆办公地点设在县城圣塔广场内,占地面积1.14万平方米(含圣塔广场),总建筑面积1728.88平方米展厅面积1099.5平方米… 【点击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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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丰县博物馆提供藏品代为保管、鉴定养护、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的制度

来源: 信丰县博物馆  时间:2023-12-14 点击:6401次
信丰县博物馆在工作时间内为公众提供免费鉴定文物和咨询工作,但不提供真伪鉴定证明。制定了为公众提供收藏品寄存与代保管服务制度:
1、对于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本馆不提供真伪鉴定证明,仅提供收藏品的寄存与代保管服务。
2、对于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由双方签订寄存与代保管协议,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。
3、在进入信丰县博物馆的库房之前,由信丰县博物馆相关专业人员对收藏品进行全面详细的登记,并作相关的影像记录。由双方签字认可。
4、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其所有权属于寄存人,但博物馆具有拍摄权、出版权与展览权等使用权,并以适当的形式标明收藏品的所有人。
5、公众要求在信丰县博物馆寄存与代保管收藏品前,需向博物馆提出书面申请。在结束寄存与代保管时,由寄存人进行签收。
6、寄存与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